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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譯者: 林熊美
  • 出版社:獨步文化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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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出版日期:2019/01/25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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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

30年的青春掰掰!「天母麥當勞」6月20日熄燈 | 旅遊 | 聯合新聞網
已經超過30年歷史,陪伴許多天母人成長的「麥當網路人氣產品top102018熱門產品勞天母店」,預計將於6月20日劃下句點,也成為繼哈根達斯天母旗艦店、星巴克新天母門市之後,又一個拉下鐵門的天母人回憶型名店。位於天母西路上的麥當勞天母店,為當地著名地標,更是伴隨著不少當地人的青春時光。在今年3月時,就已經傳出麥當勞天母店因租金翻漲,即將歇業的消息,當時就已經引發網友們的熱烈討論。當超值推薦購買時台灣麥當勞表示,將就市場及營運策略整體評估。近日根據《ETtoday》、《自由時報》等報導,麥當勞天母店將於6月20日後結束營業,而求證於現場店員,店員也告知確實將於6月下旬歇業,但無法透露相關細節。. } }); } 其實近年天母多間具有國際性指標的名店紛紛歇業。2017年9月時,已經有近20年歷史的「哈根達斯」天母旗艦店宣告停業,而在原址改建成為星巴克天玉門市,於2017年底開幕;而2018年5月底時,全台第一間、有著約20年歷史的星好康平台比價撿便宜巴克門市「新天母門市」,也停止便宜團購銷售排行榜營業,加上約30年歷史的麥當勞天母店即將歇業,也讓天母人的回憶又翻了一頁。麥當勞天母店,將於6月下旬熄燈。記者顏甫珉/攝影 分享 facebook


 不知法就不罰?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:任何人都不得以「我不知道有這款法律」作為免罰的理由


文 / 陳建宇

民眾甲不想再飼養自己的寵物犬,竟將寵物犬帶到公園裡遺棄。嗣經人檢舉,並經某市動物保物處查獲。動物保護處聽取甲的意見陳述後,認為甲確實有棄養犬隻之事實,而違反動物保護法,對某甲處以罰鍰新臺幣3萬元。某甲不服,主張自己根本不知道「動物保護法(下稱動保法)」,以及有「飼主飼養之動物,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、縣、(市)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,不得棄養(動保法第5條第3 項)。」的相關規定,進而主張應撤銷處罰。某甲的主張是否有理?

行政罰法第8條前段規定,人民「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。」就是告訴大家 ,凡制定通過的法律,國民都有遵守的義務;任何人都不得以「我不知道有這款法律」作為免除處罰的理由,主張不罰。否則社會秩序豈不大亂,又有誰願意遵守法律?

只是,法規多如牛毛,某些法規變動又快。國民對於法規種類、內容及變動信息,未必完全、及時知悉;如不分情節,一律要求負同樣程度的責任,不免過於嚴厲。因此,上揭行政罰法第8條但書規定:「按其情節,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」。詳言之,行政機關應依行為人違反行政責任的情節,在該違反的行政法規所規定的處罰範圍內,處以較少的罰鍰(對於可量化的裁罰類型),或者,免除其處罰(對於無法量化的裁罰類型)。當然,減輕或免除與否,也仍是要就各個個案,將比例原則納入考量。

動保法目前是極受重視的法律,報章媒體也一再報導要重視「毛小孩」的權益。某甲說自己不知道有動保法,以及相關不得棄養的規定,而主張免除責任,這樣的主張自然不能被接受。至於動保法第29條規定: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:一、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,棄養動物。……」而上例動物保護處僅僅對某甲處以最低額度3萬元的罰鍰,顯然已充分考量某甲的情節而做適當的處罰。某甲的主張當然無理由。

 

(本文作者為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會員、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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